关于拟确定段婷婷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07 17:59 供稿:
分享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拟确定段婷婷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段婷婷,女,汉族,大学本科文化,江苏泰州人,1989年10月07日出生,2012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扬州市朱自清中学语文教师,中学二级职称。该同志于2019年03月提出入党申请。2020年5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陈铭同志、李霞同志。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2021年05月21日讨论,拟确定段婷婷同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从2021年06月07日起至2021年06月11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514-87825901
传真电话:0514-87825901
来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州市朱自清中学第四党支部
中共扬州市朱自清中学第四支部委员会
2021年 06月 07日
段婷婷,女,汉族,大学本科文化,江苏泰州人,1989年10月07日出生,2012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扬州市朱自清中学语文教师,中学二级职称。该同志于2019年03月提出入党申请。2020年5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陈铭同志、李霞同志。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2021年05月21日讨论,拟确定段婷婷同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从2021年06月07日起至2021年06月11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514-87825901
传真电话:0514-87825901
来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州市朱自清中学第四党支部
中共扬州市朱自清中学第四支部委员会
2021年 06月 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