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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中共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总支委员会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2-12-18 00:03 供稿: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

中共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总支委员会

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市委《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稳妥推进我校党务公开,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建立民主开放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氛围,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教育服务。现根据扬纪发【2011】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开展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省委《关于逐步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市委《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探索并建立起富有教育系统特色、卓有成效的党务公开制度,大力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不断增加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学校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开展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按照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进行公开,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2、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全校教育发展大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教师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加快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学校党总支和领导干部驾驭教育事业发展的能力。

    3、实事求是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维护党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实事求是、坚持从实际和效果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客观公正地把真实情况向广大党员、教职工群众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准确公正。

    4、积极稳妥原则。推行党务公开,既要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要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实行长效管理。

    5、相互促进原则。以党务公开为龙头,带动和贯穿校务公开,坚持党内党外相结合,形成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大公开”工作格局。

    (三)开展党务公开的总体要求: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做到“三规范、三满意”,即“内容规范、程序规范、管理规范,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内容规范”,即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属本单位、本部门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凡属不涉及秘密的工作内容,都应当公开;“程序规范”,即按照“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在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的基础上,注重落实参与权与监督权,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监督的正常化;“管理规范”,即切实做好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相关信息的发布与反馈、有关资料的整理与利用等一系列管理工作,逐步形成经常、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二、党务公开的组织结构、方法、内容及形式

(一)党务公开的组织结构

领 导 小 组

组  长:刘政

 

副组长: 于志勤  孙霞  王大军

 

组  员:张永才  赵有勇  尤嵘珂  陆晓丹

 

监 督 小 组

组  长:应爱民

 

副组长:高金元  刘国玲

 

组  员: 徐洋  徐燕  王婕  李晨曦

(二)党务公开的方法

党务公开按照法定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三种方法进行。法定公开就是凡属党内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主动公开就是对学校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主动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就是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学校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学校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学校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学校发展情况。学校年度发展规划、工作重点、重点任务目标及目标完成情况。

   6.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7.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8.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9.资金使用情况。学校党组织决定或参与决定的重大建设、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情况等。

10.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四)学校党务公开的形式

    1、党员大会和相关会议。通过党员大会和相关会议及时传达各级党组织的精神,通报学校党组织各项工作或通过文件、通报等形式公开党内思想、组织建设工作。

    2、设立党务校务公示栏。在校园网、电子屏和学校橱窗设立公示栏,围绕社会、教师、学生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向社会和全体师生公布党务、政务情况。支部按照上级要求配备专用记录本及材料盒,由专人负责每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等,分门别类将公开材料归档保存,使党务公开工作做到程序化、规范化。

3、设置党务公开信箱、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置党务公开信箱、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定期研究解决有关师生及社会意见。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和时限

    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由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校党总支审定批准;公开的内容由各支部提供,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党总支审定批准。对党内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根据党务公开内容的不同要求,党务公开时限分为: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要或复杂性公开事项,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完善后再次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实施步骤和目标要求

    学校党务公开工作从2011年6月份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和目标要求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6月30

  成立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校党总支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党务公开方案进行专题研究,在此基础上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将初步方案在党内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将校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报教育局党委审核后,按方案组织实施。同时认真听取党内外、民主党派意见,统一思想,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9月30

  1、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各类资料(会议、活动记录,文件、意见反馈,媒体宣传资料,各种表格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利用公示栏、宣传栏、橱窗、意见箱和电话等形式进行党务公开。

    3、聘请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10月1日以后)

  1、学校对推行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总结。

    2、在推行党务公开集中工作阶段结束后,要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党务公开工作的成果。

五、党务公开的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总支统一领导。学校党总支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组织主要领导任组长,党总支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支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一名联络员。校总支把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长期坚持,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把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发挥处室职能作用。校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校党总支加强与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联系,互通信息,每月上报工作信息一份,及时反映工作动态。

(三)建立监督保障制度。

1.实行聘请监督员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掌握、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2.实行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派专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

    3.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档案制度。党务公开工作的文件、会议记录、公开内容资料、社会监督意见及处理反馈资料等都要建立档案,全部整理归档备查。

    4.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明确党务公开各个环节的责任。校党总支主要领导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校党组织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党组织的党务公开负领导责任。

    5.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要有机结合。要积极借鉴政务公开的良好工作机制,在公开内容和形式上,党务与政务也可以综合考虑,合并设置。在开展党务公开的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以达到相得益彰,相互促进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