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关于加强学生进校、离校的要求
发布时间:2012-11-19 10:39 供稿: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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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
关于加强学生进校、离校的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营造安静、有序、安全的学习环境,特对早晨学生进校和学生离校作如下要求:
一、学生进校要求:
1、学生早晨到校时间为7:00,班主任要求学生不得提早到校,当学生到班级人数达到全班人数三分之一时,班主任应在班管理。
2、要求学生一进教室就读书。学生进入教室后,立刻进入读书状态,读书任务应提前一天写在黑板上。
3、卫生值日生第一时间完成卫生打扫,卫生委员或值日班长检查卫生打扫完成情况,班主任定期检查和督促学生卫生打扫。
4、班主任安排学生每天要及时开门、开窗,保证教室空气畅通。
二、学生离校要求:
1、初一初二要按时放学,中间错时不超过十分钟。
2、在规定时间放学后,班级应该只有少数卫生打扫人员,检查超过10人在教室,视为该班不按时放学。
3、班主任教育学生整队要快,行走途中保持安静,在楼梯口不随意按灯源开关,下车库的学生不逗留,不破坏公物,不乱抛杂物,不滋事。离开学校后不在路上购物、停留,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4、班主任随班到学校门口,应协助值勤人员维护本班的放学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安全。
5、班主任应等待学生离开后方可离开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