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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3-12-09 14:30 供稿: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

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网站管理人员负责服务器设备的维护,安装杀毒软件,经常进行查毒、杀毒,保证服务器的正常运行。每周对网站内容进行及时备份,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一) 网站管理员和信息员,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二) 网站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监视网站信息,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各级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发现恶意攻击行为,情节较重的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及时处理。

  (三) 网站管理员应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遵守下列规定:

  1、网络管理领导小组经常召开网络安全会议,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2、网络管理员应不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班,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各接入部门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3、学校教师、学生应积极配合网站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4、学校教师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6、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7、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