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4-04-01 10:24 供稿: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
扬教发〔2014〕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科教文卫处,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教师师德水平,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理想与道德水平为重点,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着力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淡泊名利,严谨笃学,自尊自律,关爱学生,以人格魅力和学识能力教育、感染学生,努力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维护良好的师表形象。
二、主要目标
深入实施师德建设“百千万”工程,掀起“学楷模、立师德、正师风”热潮,营造“比敬业、比奉献、比育人”的浓厚氛围,形成“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热爱学校”的行风正气,使“爱岗敬业、以德立教、为人师表、诚信服务”成为广大教师的强烈意识与自觉行动,自觉抵制和有效遏制有偿家教、推销教辅资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师德失范现象,促进师德师风持续好转,为推进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服务,赢得社会对教师的更多尊敬,对教育的更多理解与支持。
三、主要措施
(一)评先选优,选树教书育人典型。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选树典型,弘扬正气,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以庆祝教师节为契机,集中表彰推介一批恪守师德、廉洁从教、实干兴教的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师,激励广大教师把全部精力投入教育事业,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完善制度,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市教育局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完善并出台师德规范及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师德师风考核档案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使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在制度上有依据,在个人行为上有对照,在学校管理上有规范,在评价考核方面有抓手,形成有力的制度保障。对于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给予通报批评、调整教学岗位、撤销荣誉称号、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等处理,并追究对师德师风建设监督不力、查处不到位的学校领导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对于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其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三)大力宣传,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创设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宣传平台,通过简报、报刊、网络、广播、电视和报告会等载体或途径,广泛宣传师德典型和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树立榜样,弘扬正气,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气。
四、主要活动
(一)向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发放“信访举报监督卡”,公布市、区教育局和学校的举报电话、邮箱,方便家长及时有效监督。(2月份)(责任处室:监察室)
(二)开展遵守师德规范背书式签字承诺,全市所有教师签字承诺,恪守师德规范,《承诺书》由学校和教师各执一份,强化教师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3月份)(责任处室:监察室)
(三)开展三项突出问题零报告活动,全市所有教师对照严禁有偿家教、强制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规定,自我纠正、自我约束,做到“零发生、零报告”。(3月份)(责任处室:监察室)
(四)开展向顾晨葵老师学习活动,通过事迹宣讲、媒体宣传、座谈研讨等形式,组织学习顾晨葵老师“与骨癌抗争,坚守村小14年”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3—9月份)(责任处室:组宣处)
(五)开展“学法懂法守法,做合格人民教师”大讨论学习交流活动,全市广大教师深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对照分析,讨论交流,每位教师撰写一篇心得,并逐级进行评选。(4—6月份)(责任处室:师资处)
(六)举办以“有偿家教与学生学业质量”为专题的电视访谈,邀请教育专家、中高考名师、优秀毕业生代表参加,探讨科学的学习方法,并制作成宣传材料,引导家长正确认识有偿家教。(7月份)(责任处室:师资处)
(七)教师全员参加师德教育培训,将师德教育作为新进教师上岗前的必修课,同时作为全体教师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师德专题培训,引导和激励教师 “乐从师、为人师、做名师”。(8月份)(责任处室:人事处)
(八)开展“千师进万家”家访活动,通过举办“家访手记”征集评选活动,推广成功的家访工作经验,宣传家访过程中的感人事迹,推介爱生如子的教师典型。(9—10月份)(责任处室:组宣处)
(九)开展“师德师风问卷调查”,组织家长、学生参加师德问卷调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师德师风问题。(11月份)(责任处室:监察室)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学校要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常抓不懈,抓出成效。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坚持“校长带头先行、教师主体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教代会、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和群团组织的作用,形成各部门和各方面全员参与、密切配合、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强化监督,层层督查。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全过程的督查,公布监督电话,建立督查制度,制定督查办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督查。要积极探索构建校内外联动、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师风建设引导与社会监督机制。市教育局将组织师德师风工作督查组与常规管理百校行工作组到各地各校明察暗访,并在全市通报督查结果。
(三)创新载体,提升效果。各地各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多样的活动,推进师德建设,不断创新活动载体,用新颖的活动形式与内容,吸引教师,提高广大教师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接受教育,提升境界。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将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
(四)总结经验,形成机制。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开展理论探索,全面总结工作做法和经验,不断促进师德师风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逐步把师德师风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内化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固化为符合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扬州市教育局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