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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朱自清中学2024年中层干部换届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16 12:00 供稿:

扬州市朱自清中学2024年
中层干部换届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经学校党委、校长室研究,报市教育局批准,决定开展学校新一轮中层干部换届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扬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市直学校内部机构设置的意见》(扬教组宣〔2009〕26号)《关于市直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扬教委发〔2020〕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通过中层干部换届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工作,完善学校用人机制,选拔优秀管理人才,激发广大教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中层干部队伍,促进学校管理上水平,办学质量上台阶。
二、选拔任用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3.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大力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
    4.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6.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原则,做到公开、平等、择优,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学校中层干部队伍。
三、职位职数情况
    1.本校核定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总务处、教科研处、工会、团委,核定中层干部职数13个,其中正职7个、副职6个。现有中层干部正职4人,副职5人。
    2.本次换届竞争上岗拟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正、副职共13名。在不超过核定职数情况下,如出现内设机构正职职务没有合适人员配备的情况,可配备为副职职务。
    具体拟配备职位职数如下:
    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教务处: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学工处:主任1名,副主任2名
    总务处: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教科研处: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工会:副主席(推荐人选)1名
    团委:副书记(推荐人选)1名
四、干部选拔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熟悉教育教学管理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业务水平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认真履职尽责,坚持以身作则,服务意识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带头示范作用明显,群众公认度高。
    (二)资格条件
    1.本校在职在编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 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从中层副职提任中层正职,应当担任中层副职2年以上;提任中层副职的干部应当具有一定班主任或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部门工作等管理岗位经历。
   4. 现任中层干部符合年龄条件的可直接参与竞聘,原则上要参与校内轮岗。
   5.担任党建、人事、纪检等相关职务的干部应为中共党员。
    (三)职位条件
    中层干部需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原则性和大局意识,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业绩,有较强的执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判断力,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功底和沟通能力,清正廉洁、克勤克俭、吃苦耐劳、甘愿奉献、不计个人得失。具体各职位条件如下:
    1.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中共党员;工作严谨细致,有较强的写作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2.教务处主任和副主任:熟悉教育部门规定的课程标准、中学课程实施标准;具有较强的教学管理能力及较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法;有较强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3.学工处主任和副主任:有较丰富的班主任工作、年级组长的经历和经验,对德育工作有一定研究;有较强的思想教育水平和解决学生偶发事件、策划组织学生活动、家校沟通的能力。
    4.教科研处主任和副主任: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课题研究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对学校的教学教研教改能具有一定的组织指导能力。
    5.总务处主任和副主任:热爱后勤服务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有较强的校园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6.工会副主席:具备《工会工作条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有较强的活动组织能力。
    7.团委副书记:具备《团章》中规定的任职条件;热爱、熟悉共青团及少先队工作;有文学、艺术、体育方面的爱好和特长,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活动策划能力。
五、领导小组
    由学校党委委员组成领导小组。组长赵涛,副组长谢俊峰,成员高健、潘正海、濮梅。
六、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由学校党委确定2024年拟提拔任用岗位,通过校园网公布选任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
    2.竞争申报。参与竞争人员填写《扬州市朱自清中学中层干部换届竞争上岗报名表》,符合条件者,请于2024年4月22日下午6:00前到书记办公室报名。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与竞争人员。
    3.竞争上岗。竞争人员进行公开演说。领导小组通过教工民主测评、组织评鉴等形式,产生不少于拟配备职位数1.2倍的候选人。
    4.民主推荐。对候选人进行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参加谈话调研推荐的人员一般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教师代表,不少于30人;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一般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以及教师代表,不少于30人。
    5.廉政审核。推荐结果汇总后对拟考察人选进行廉政审核,廉政审核认真听取学校纪委的意见,由学校纪委出具书面鉴定材料。廉政审核通过的,召开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提拔任用和拟平级调整人选,对其中拟提拔任用的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6.组织考察。依据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由学校党委成立考察组,发布考察预告,组织考察。考察谈话对象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以及被考察对象同组或同处室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5人。考察时要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准“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书面考察报告及任用建议,向学校党委报告。
    7.讨论决定。根据民主推荐、廉政审核及组织考察情况,学校党委集体研究讨论并票决,决定干部拟任人选。
    8.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从公示发布的第二天起算。
    9.报备。学校中层干部拟任人选经市教育局组宣处备案并下发任职通知单后,由学校党委办理任职手续。
    10.对新任用中层干部,由学校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进行任前谈话,谈话后正式发文任职。发文日期为党委会议研究并票决的日期。
    11.材料归档。按照《关于市直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扬教委发〔2020〕12号)要求,向市教育局组宣处上报材料备案。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手册》要求,将干部材料整理归档,考察材料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及时归档进入个人人事档案。
七、任用管理
    1.学校中层干部每届任期三年。一经任用,学校将对任职人员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并给予相应待遇。
    2.坚持从严管理和关心爱护干部相结合,加强干部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发挥学校纪委作用,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3.任期内,如出现学校中层干部须免职、辞职、降职情形的,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精神执行。
八、其他
    1.本次竞争上岗选拔任用产生的工会副主席推荐人选经由学校教(职)代会补选任职,团委副书记推荐人选经由学校团代会选举任职。
    2.因职数限制等原因在本次竞争上岗中,未能选拔任用的优秀人员,列入学校后备干部加以培养。
    3.现中层任职期至本次换届正式发文任职为止。
    4.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
中共扬州市朱自清中学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