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6-18 21:39 供稿: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

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要求,对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和“关于规范市直学校内部机构设置的意见”,经研究决定,我校将于近期举行第五届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岗位设置
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教务处: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督导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学工处: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总务处: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竞争上岗条件
竞争者必须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养,能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主动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作风正派、民主、务实,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廉洁自律,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三、任职资格条件
1、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竞争处室正职岗位的,须有2年以上正职或副职的经历。
3、竞争学生工作处副主任职务的,须有5年以上班主任经历,且班主任工作业绩突出。竞争教务处副主任职务的须有3年以上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经历或熟悉教学管理工作,且教学业务水平高,业绩突出。竞争办公室主任职位的须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公共交际能力。
4、竞聘者需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一定的理论水平。
5、现任中层干部符合年龄条件的可直接参与竞聘,原则上要参与校内轮岗。
6、竞争上岗者的任期一届为3年。
四、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
为了使竞争上岗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所有工作将在市教育局组宣处的指导下进行,并成立由应爱民、刘政、于志勤、孙霞、高金元组成的工作小组,由应爱民任组长。具体步骤如下:
1、公布方案,宣传发动。
在全校范围内公布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公布拟列入竞争上岗的职位和任职资格条件。向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和意义,动员他们积极参与报名竞聘。
2、公开报名,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者,请于2018年6月24日下午5:00前到书记办公室报名,工作小组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3、竞岗演说,民主测评。
竞岗演说将于2018年6月27日下午在学校五楼大会议室举行。
由工作小组召开全体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党员、工会委员联席会议,竞争上岗者就自己的工作经历、德能勤绩廉、工作构想等发表5分钟左右的演讲。演讲后,由工作小组当堂组织民主测评。
4、量化考核,组织考察。
对竞聘者就胜任、基本胜任、不能胜任三个层次进行量化考核。为了便于定量考核,民主测评实行量化计分,每一“胜任票”计1分,“基本胜任票”计0.5分,“不能胜任票”计0分。并按下列公式计算信任度。
信任度= (信任分÷有效票数)×100%
工作小组对信任度大于或等于60%的竞聘者,按分值高低及岗位职数确定考察对象,工作小组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意见。
5、讨论决定,确定人选。
将民主测评、考察意见、竞聘者工作经历和学校岗位需要等各方面情况提交学校党委会专题研究,讨论决定上岗人员。
6、任前公示,结果上报。
对新一届中层岗位竞聘人员竞争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张榜公示,并上报教育局组宣处。
五、工作职责
学校正式任命的中层干部是学校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中层干部的职责参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