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教师法律知识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8 21:50 供稿: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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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促进全市学校教师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提高教师的法治素养和师风师德水平,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教师法律知识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法测试对象
全市所有中小学校、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工。
二、学法测试内容
教育法、民法、刑法等与教师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共100分。
三、学法测试时间
即日起至5月12日。
四、学法测试方式
1.电脑端:登录https://ks.wjx.top/jq/38186644.aspx,即可进行测试。
2.手机端:微信扫描侧方二维码,即可进行测试。
五、要求
本次测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统一登记成绩,并将各学校参考情况和考试成绩予以通报。全校教师务必在5月12日前完成此项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