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扬州市朱自清中学网站。今天是:

朱自清中学职称评定量化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25 20:16 供稿: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

 

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职称评定量化积分方案

2019年3月27日四届七次教代会讨论通过)

 

为了贯彻省、市职称文件精神,坚持“师德为先导、实绩为主导、教研为向导”,职评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激励教师勤奋工作、勇挑重担、加快专业发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此考评量化方案。

本方案采用累计各项得分的方法,根据指标数150%的比例,按照积分高低确定入围资格,再由职评小组投票,最终决定推荐上报人员名单。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一、教龄职龄学历分     

1. 教龄分=教龄×1分。

2. 职龄分=职龄×2.5分。

3. 学历分。本科毕业5分,有学位加1分;在读研究生加1分,获研究生学位加3分,有毕业证书再加1分。

二、论文分(任现职以来,最高得分10分)

1.在职评认可的杂志、报纸上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核心期刊、省、市级分别为5、3、2分(论文集、学报类除外,核心期刊以北大目录为准)。

2.在教研室、教科所等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学会组织的正规论文评比获奖的本学科研究论文(杂志社除外),省一等奖:4分;省二等奖、市一等奖3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2分。

三、课题研究及校本课程开发、开设分(任现职以来,最高得分为7分)

1.集体课题:在课题方案中有姓名、参与研究且结题,并在省、市研究文集中发表文章;省级课题2分,市级课题1分。

2.主持个人课题:立项:省级课题3分,市级课题2分。结题:省级课题5分,市级课题3分。

3.校本课程:经学校认定开发的校本课程1分;经学校认定开设的校本课程教学每年0.5分(校本课程开发、开设项目分自实施之日起执行计分,该项目目前最高得分为5分)。

四、先进、荣誉称号分(任现职以来,最高得分为10分)

1.国家级综合先进5分,省级综合先进4分,市级综合先进3分,校级综合先进1分;省级单项先进3分,市级单项先进2分,校级单项先进1分(以最高得分计,不兼得;综合先进为突贡专家、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模范教师、优秀教师、育人楷模、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等)。

2.省市学科带头人分别加8、7分,省市中青年教学骨干分别加6、5分,省市教学能手分别加5、4分(按最高级别称号计分,不兼得)。

五、竞赛类获奖分(任现职以来)

1.个人参加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与所申报学科或所任教学科教学有关的竞赛。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7、6、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4、3分;校级一等奖1分(本项最高分为7分,同一赛事以最高奖项计分)。

2.辅导学生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奖,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及以下2分;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及以下1分(本项仅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最高得分为3分,提供证书原件;以个人证书为准)。

六、班主任及其他任职分

1. 班主任工作每年计1分,受省、市、校表彰的班主任,根据材料,由职称评定小组认定,分别加3、2、1分(以最高级别计分一次)。

2. 行政管理人员每年计1分,受省、市表彰的行政管理人员,根据材料,由职称评定小组认定,分别加3、2分(以最高级别计分一次,只限领导成员,学校或部门获奖不计分)。

3. 参与实验室(教研组、图书室、微机房、团队管理)等管理的老师经学校认可并且常年组织活动的兴趣小组负责人每年0.4分,参与多项管理工作的管理员每年最多计0.8分。受省、市表彰的优秀管理员,根据材料,由职称评定小组认定,分别加3、2分(以最高级别计分一次)。

4. 此项得分指任现职以来,每一年按最高项计分,不兼得。

七、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分

1. 年度考核分=优秀次数×0.5分,师德考核分=优秀次数×0.25分。

2. 近五年来,同一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分不重复计算。

八、近五年教学实绩分(最高得分为15分)

1.公开课。校内组内公开课每次0.5分,校级公开课每次1分,校际1.5分,市级2分,省级3分(本项最高分为6分,须提供证书原件、教案)。

2.命题。参加省、市、校级命题,分别加5、3、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以证书原件、试卷为准)。

3.一师一优课。参加教育部组织的一师一优课活动,每次1分;受部、省、市表彰分别加3、2、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以证书原件、上传网络的资料为准)。

4.校本教研。参加校本教研活动并及时上传资料(如课程基地课程建设、教科研先进校、网上结对等创建),每学期0.5分,所在备课组获得学校五星备课组,一次0.5分,四星备课组,一次0.3分(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以证书原件、资料原件、教导处、督导室统计结果为准)。

5.撰写的教学设计(案例、管理类文章等)、创作的微课(课件、自制教具等)、设计的习题与考题成果、编写教学计划、参加师生同考、中考阅卷等,受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表彰(或公开发表)分别加1、0.5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以证书原件、网络发布的资料为准)。

6.第3、4条款从2019年1月起计算。

九、近3年教育教学贡献分(本项最高分为15分)

1.初三语数外双班每年加0.8分,初三理化双班每年加0.6分;初一初二语数外双班每年加0.7分,初二物理双班每年加0.5分。任教初三四政史,视同初三语数外双班(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

2.每学期期中期末考试中,所带班级均分列年级1-3名每次0.5分,4-6名0.3分,7-9名0.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

3.所在备课组中考成绩均分列市区同类学校第一名一次加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以在市中考排位为依据)。

十、申报奖励分

凡符合申报条件参加申报的,每申报一次奖励2分。

十一、扣分

1.有违反中小学教师“八不准”等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扣5-10分,性质严重不予申报。

2.任现职以来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服从分工,视情节轻重扣5-10分,性质严重的不予申报。

十二、其他

1.总分相等的人员,申报次数多者优先。

2.本年度占用学校指标,最终却未获市教育局评审通过者,下年度不能入围。

3.因工作失职,造成教育教学损失及产生重大影响或对学校创建、评估产生较大影响者不予申报。

4.对于服从分工、工作认真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申报满两年的老教师,无特殊情况,经校务会研究认定,可以直接取得入围资格。

5.个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已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6.本方案执行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本方案解释权在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教师职称评定量化评分

 

姓名

 

拟报职称

 

项目

自评分

职评小组评

审核人签字

教龄分

 

 

 

职龄分

 

 

 

学历分

 

 

 

论文分

 

 

 

课题研究及校本课程

 

 

 

先进、荣誉称号分

 

 

 

竞赛类获奖分

 

 

 

班主任及其他任职分

 

 

 

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分

 

 

 

教学实绩

 

 

 

教育教学贡献

 

 

 

申报奖励

 

 

 

扣分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