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有偿补课 争做“四有”好老师
发布时间:2018-11-27 15:53 供稿: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
拒绝有偿补课 争做“四有”好老师
——朱自清中学全员签署“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和《扬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精神,塑造最美教师形象,11月26日下午,朱自清中学在学校报告厅,举行了全员签署“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仪式。
仪式开始,应爱民校长就“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被市命名为“朱自清中学”作了宣讲,他围绕“尊崇一种气节,一种风骨,一种精神”,讲述了朱自清生平故事,要求教师像朱自清那样,做人“朴实无华”“高风亮节”,要做习近平提出的“四有”好老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坚持廉洁施教,营造校园廉洁文化、“自清”文化的氛围。
接着应爱民校长严肃、认真、原本地传达了《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和《扬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突出强调“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工作,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根本要求,是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声望得力举措。他要求全体教师要正确认识,提高觉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远离铜臭,拒绝拜金,珍惜教师光荣称号,爱惜教师神圣的职业。
随着文件精神传达到位,学校发放了省教育厅统一样式的“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承诺书,举行了全员签字仪式,一式两份,一份上交,一份自留,这次签字仪式,包括因公、因病、因产在家的老师,办公室都一一通知到位,确保公开承诺不漏一人,同时,学校还通过告家长书、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告知家长,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
“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仪式上,学校还印发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文件,要求大家自觉学习,守住底线,做“四好”老师。
通过这次签署“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活动,学校传承了朱自清精神,净化了校园乐土,美化了教师心灵,为建设高品质学校 培育高品质学生,树立最美师德,开辟了广阔前景。
市命名“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为“朱自清中学”精彩回放。
应爱民校长宣讲朱自清“气节、风骨、精神”。
应爱民校长带领全体教师学校省、市“拒绝有偿补课”文件精神。
全体教师签署“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