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扬州市朱自清中学网站。今天是:

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

发布时间:2012-10-19 17:25 供稿: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

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

 

(1996年~2010年)

一、综述

(一)编制行动纲要的目的和意义

1.1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正处在迅速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阶段。由于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强度不断加大,加之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和技术、管理水平比较落后,污染物的产生量不断增加。从总体上讲,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仍在发展,并急剧地向农村蔓延;生态破坏的范围在扩大,程度在加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越来越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成为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重要问题。未来15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面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关键时期。

1.2  我国未来15年的环境保护目标是:到2000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环境法规体系,力争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部分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建成若干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示范城市和示范地区;到2010年,可持续发展战略得到较好贯彻,环境管理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改变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城乡环境质量有比较明显的改善。建成一批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城市和地区。为了实现上述目标,需要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公众参加。

1.3  环境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环境保护工作起着先导、基础、推进和监督作用。环境意识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正是为了增强全民族的环境意识。我国公众环境意识的高低,对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九五”期间和2010年的环境保护目标是至关重要的。

1.4  七十年代以来,我国开展了普遍的环境宣传教育,公众对环境和环境问题的认识,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环境意识调查的结果表明,目前我国公众的环境意识还比较低,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环境意识存在着明显差异。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仍是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1.5  编制《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简称(《行动纲要》)是为了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搞好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环保意识”战略任务、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所采取的重大举措。

(二)编制行动纲要的主要依据和原则

1.6  编制《行动纲要》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全国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等。

1.7  编制《行动纲要》的基本原则是:突出重点,讲究实效、部门配合、公众参与、分期实施、滚动发展。

1.8  《行动纲要》是对全国各地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文件。《行动纲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全国统一组织实施的宣传教育项目活动;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实施的宣传教育项目活动。

1.9  国家环保局负责《行动纲要》在全国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地方环保局负责《行动纲要》在本地区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各级宣传、教育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协助。要充分依靠各级新闻、出版、科技、文化、艺术等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公众的广泛参与。

(三)行动纲要的总体目标

1.10  到2000年,在全国初步建成环境宣传教育网络的框架;逐步建立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参与监督机制,在全社会开始形成遵守环境法律法规、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各级决策层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有一定提高;培养出一批跨世纪的环保专门人材。

到2010年,在全国建成比较完善的环境宣传教育网络,全民族的环境意识有较大提高。

二、环境教育

(一)背景

2.1  环境教育是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包括环境意识在内)的基本手段之一。环境教育的内容包括:环境科学知识、环境法律法规知识和环境道德伦理知识。环境教育是面向全社会的教育,其对象和形式包括:以社会各阶层为对象的社会教育,以大、中、小学生和幼儿为对象的基础教育,以培养环保专门人材为目的的专业教育和以提高职工素质为目的的成人教育等4个方面。

2.2  我国的环境教育目前已初具规模,初步形成了一个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环境教育体系。“八五”期间,环境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展,社会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有所发展,基础教育有了一定的突破,专业教育输送了数万名科技和管理人材,成人教育提高了一部分科技和管理干部的素质。

2.3  我国环境教育的任务十分繁重,目前在总体上还不能完全满足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要求。主要表现为:社会教育尚未形成机制,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师资和教材缺乏,专业教育尚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在职教育的发展比较缓慢。

2.4  环境教育是各级环保、宣传、教育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在环境教育工作中,教育部门要起主导作用,环保部门要积极配合。

(二)目标

2.5  到2000年,使广大青少年和儿童掌握保护环境的基本知识;培养一批跨世纪的环保专门人材;使各级党政干部、企事业法人代表中的多数人都受到一次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培训;对各级教育部门和环保部门的在职干部进行一次全面的培训。到2010年,全国环境教育体系趋于合理和完善,环境教育制度达到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行动

2.6  面向21世纪,进一步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环境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体系。

2.6.1  要根据大、中、小学的不同特点开展环境教育,使环境教育成为素质教育的一部分。加强中、小学各科教材中环保内容的教学研究,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使学生切实掌握各科教材所规定的内容。同时,中、小学要利用活动课教学时间,组织好环境保护活动。通过夏令营、冬令营、竞赛和征文等课外活动,使学生受到丰富多彩的环境教育。

2.6.2  定期举办中、小学校长、教导主任和教师的环保培训班,更新知识,提高教学水平。

2.6.3  师范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要逐步把环保课列为必修课程;高等院校的非环境专业要开设环保公共选修课或必修课。

2.6.4  高等院校环境专业要结合专业特点,把实行两个根本性转变、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人口、资源、发展同环境的关系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之中。

2.6.5  环保部门与教育部门共同合作,继续搞好高等院校环境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2.7  “九五”期间,县以上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和各类管理干部院校,各省、市环保培训基地,要把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的内容纳入培训计划。

2.8  企业干部、职工的环保培训。

2.8.1  加强企业职工的环境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劳动人事部门的要求,在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 ”制度时,要对就业或上岗人员进行环境培训。

2.8.2  要大力开展岗位培训,举办各类切合实际的讲座和学习班,对于部、职工进行环境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清洁生产、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以及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方面内容的培训。

2.8.3  对产生污染的企业的职工,要经常地进行环境教育,使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减少污染、增加效益成为员工的自觉行动。

2.9  环保部门要认真规划,吸收安排高等院校环境专业毕业生,并对在职干部加强岗位培训。

2.9.1  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执行中共中央《1996年~200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遵照“理论联系实际”、 “分级分类培训”、“突出培训重点”、“保证培训质量”的原则,提高他们的依法行政能力。

2.9.2  各地环保部门要切实地把在职干部培训纳入计划,加强领导。要建立一支专兼职并重的高质量的师资队伍,保证在职干部培训的经费,建立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在职干部培训的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在职干部培训的规范化、制度化。

2.9.3  到2000年,国家要对县级以上环保局局长分批进行一次岗位培训,各级环保部门要对本部门环境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安排一次岗位培训和考核。

2.10  在国家环保部门和有关出版部门组织并支持下,编辑、出版一整套分别适用于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各类管理干部学院,大学、师范院校、中等专科、职业高中的非环境专业教材以及可供中、小学开设环保选修课和活动课的科普教材。

2.11  到2000年,在全国逐步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绿色学校”的主要标志是:学生切实掌握各科教材中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师生环境意识较高;积极参与面向社会的环境监督和宣传教育活动;校园清洁优美。

三、环境宣传

(一)背景

3.1  环境宣传的对象是社会各阶层的公众。不断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是环境宣传的基本任务。在宣传普及党和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普知识以及动员公众参与方面,环境宣传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2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一支拥有相当人数的环境宣传队伍,大体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宣传网络。“八五” 期间,环境宣传取得了较大进展,特别是围绕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召开和连续开展4年的“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把环境宣传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

3.3  由于对环境宣传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参差不齐,各地环境宣传工作的发展很不平衡,不同地区之间公众的环境意识差异甚大。

(二)目标

3.4  2000年;在全国基本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增强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各级决策者对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能力有较大提高。到2010年,全民族的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观念有明显提高。

(三)行动

3.5  向各级决策层进行环境宣传。

3.5.1  通过环境状况公报(简报)、内参录像片、内参资料等,定期地向各级决策层通报全国及本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状况和变化趋势信息。

3.5.2  根据实际需要,定期请各级决策层通过新闻媒体或在公共场合向公众宣传环境保护。

3.5.3  定期邀请各级决策层参加有关环境与发展的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