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绿色学校组织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2-10-18 10:32 供稿: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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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绿色学校组织管理制度
1、环境建设与环境教育应列入议事日程,即列入学校每学年、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内。
2、成立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创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绿色学校工作计划、实施、督促和检查。
3、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创建绿色学校有关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明确并制定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4、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并建立环境教育档案及资料管理,做好环境保护教育和宣传。
5、根据“创绿”工作计划,教导处为主负责实施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在学校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宣传媒体上进行宣传教育。
6、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师生参加环境教育培训,培养师生环境意识,对环境教育培训实行考勤制度管理。
7、在创建绿色学校的活动中,班主任是活动实施的主力军,必须尽职尽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能创造性地完成工作。
8、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师生“创绿”工作情况的检查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