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火灾事故应急程序
发布时间:2012-10-18 09:22 供稿: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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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火灾事故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
安全撤离人员,尽快扑灭火灾,减少事故损失。
1、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校园报警点、值班主管单位领导报告。并同时打119报警。
2、单位领导或值班主管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通讯小组应当立即进行火警广播,指导师生疏散;同时打119报警。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灭火器材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
4、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选择合适的疏散路线,迅速地组织师生撤离建筑物。
5、疏散引导小组赶赴指定位置,在楼梯口、拐弯口、叉道路口,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并在上风向的指定地点集合。
6、排险小组应当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
7、疏散小组应当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8、医疗救护小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9、警戒保卫小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10、火灾扑灭后,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
11、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当立即向社会发展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