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习迎考期间的教学常规要求
发布时间:2014-01-13 09:40 供稿: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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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习迎考期间的教学常规要求
根据市教育局的相关要求,更好地规范学校的教学工作,现对学校全体教师提出以下八项要求:
1.要按时上课,上课不迟到,下课不拖堂。
2.上课前应充分备课,设计课堂活动,让课堂有序高效,不能总是做题目对答案。
3.务必带教案上课,教案上有二次备课的痕迹。
4.上课时应精神饱满,无特殊情况,不坐着上课。
5.教师应关心学生、帮助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言语讽刺谩骂学生,让学生罚抄作业若干遍,上课时让学生站在教室里或外面或办公室里等。
6.教师在教室里不接听手机,也不在教学区的走廊接听手机,不做任何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7.确保考试复习期间,每一节课班级都有老师在。
8.遵守学校监考要求认真监考,认真做好阅卷工作。
以上要求,希遵照执行。
督导室将组织检查执行情况。
督导室
2014年1月13日